“中国结”证券理财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一期) 简介

 

 

概况:

•  随着 IPO 的重启,一级证券市场面临着较好的投资机会。根据现阶段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获取收益需求的不同,受托人将多个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利用受托人在金融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发挥受托人专业的信托财产管理职能和信托资金运用的丰富经验,投资运用于证券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包括增发、网上和网下)以及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逆回购、银行间市场产品等低风险金融产品以获得资本增值,为受益人获取稳定、安全的投资收益。

•  本 信托计划期限为 2 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计划设立规模预定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以实际募集为准。

 

风险控制

•  受托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投资对象的经营业绩分析,审慎选择申购对象,严格控制市场风险。如果中国证监会通知停止发行新股或者连续三个月未有新股发行,信托计划将提前结束。

•  成立专家小组,安排专人进行新股研究;并参考国内大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提供的咨询和研究成果,有选择的申购新股,在合理的价位出售股票。

•  新股的选择和出售的价格由专家小组决策后,决策结果由信托经理执行。原则上新股上市首日售出,规避二级市场风险,如果碰到特殊情况导致新股上市首日股价明显低于预期正常价位时,可以考虑在一周内售出该股票。

•  受托人制定严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有效地降低信托计划操作风险,并审慎选择 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经纪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信托资金托管银行。

 

受益人利益

•  如果信托收益率小于等于 5%/ 年,信托利益率 = 信托收益率 - 0.4% 。

•  如果信托收益率高于 5%/ 年,信托利益率 =5% - 0.4% + (信托收益率- 5% ) /2 。

•  信托利益 全部 向受益人分配 ,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  受托人在每个信托年度届满或信托终止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从信托专户中向受益人分配其信托利益。

 

 

 

 

如何投资

•  信托计划的推介地为上海市,推介期为 2006 年 7 月 7 日 至 2006 年 7 月 24 日 。

•  推介期间,若签订的信托合同已经达到 200 份(含 200 份),或信托资金总额达到人民币 8,000 万元,推介期提前结束。 若实际签订的信托合同募集资金总额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不含 6000 万元),信托计划不成立。

•  每份信托合同金额最低为 30 万元,并可按 1 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  请致电中泰信托 ( 021-50366688-1 ) 咨询有关事宜并登记预约认购。中泰信托将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安排预约投资者认购。对非预约投资者,中泰信托不能确保认购成功。

•  在订立信托合同之前,敬请仔细阅读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与风险声明书。

 

签约办理程序

投资者经过咨询并确认投资后,请按以下手续办理:

1 、自然人投资者:

( 1 )投资者将投资资金办理 转帐本票(本票收款人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投资者本人)

( 2 )投资者带转帐本票、东方卡及身份证原件至中泰信托;如无东方卡,可带转帐本票及身份证原件至中泰信托,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办理开卡手续;

( 3 )投资者将转帐本票交工作人员核对,填写进帐单;

( 4 )客户将身份证、东方卡及银行收款凭证交中泰信托工作人员办理签约手续,在一式两份的信托合同上签字;

( 5 )客户签约后,取回本信托计划书一份、信托合同一份、身份证原件及信托投资资金证实书。

2 、机构投资者:

( 1 )以贷记凭证将资金存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专户;

帐户名称: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支行

银行帐号: 076392-97020153910000062

( 2 )持资金入帐回单、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经办人办理此业务的委托书正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及法人章至中泰信托;

( 3 )经办人将上述资料交中泰信托工作人员进行签约;

( 4 )经办人在一式两份的协议上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由本人签字;

( 5 )经办人取走签署的协议书及计划书各一份,并带回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法人章,其他资料由中泰信托存档备查。

签约时间: 7 10 日起 ,工作日的上午 9:15-11:30 ;下午 13:15-16:00

办理地址: 浦东大道 720 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 22 楼(浦东大道福山路路口)

乘车线路: 地铁陆家嘴站下,而后乘公交 85 路或 81 路至钱仓路站下

 

咨询电话:50366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