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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模:预定为人民币9,00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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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限:十八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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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用:将多个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利用受托人在金融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发挥受托人专业的信托财产管理职能和信托资金运用的丰富经验,对上海清水颐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用于清水颐园二期项目,为投资者提供新的金融工具,满足投资者获取稳定、安全投资收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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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简介:项目公司为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在开发建设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的清水颐园房地产项目。根据预算,清水颐园房地产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2.16亿元,预计税后净利润人民币3.88亿元。目前,清水颐园一期大部分已经预售完毕,销售情况良好。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截止2005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该公司资产总额49221.66万元,净资产为17942.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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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已与中泰信托签订《土地抵押协议》,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嘉定工业区190街坊(2宗,土地面积55311平方米,容积率为1.3),编号为沪房地嘉字(2005)第002384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受托人,作为项目公司偿还贷款的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21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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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与中泰信托签订《房产抵押协议》,将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成都北路333号,编号为沪房地市字(2003)第004326号上海市房地产权证项下建筑面积为1004.68平方米的办公楼房产抵押给受托人,作为项目公司偿还贷款的担保。该办公楼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9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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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股东新城股份为项目公司偿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新城股份是江苏省第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的B股上市公司,名列江苏省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第二名,股票代码900950,注册资金33191.4万元,注册地江苏常州市。截止2004年12月31日,新城股份总资产305954.02万元,净资产52065.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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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年信托利益率为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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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于信托期满一年及信托期满后分配信托利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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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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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推介期为2005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30日。在推介期内,若签订的信托合同已经达到200份(含200份),或信托资金总额达到9000万元,信托计划即告成立,推介期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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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信托合同金额最低为40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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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致电中泰信托咨询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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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订立信托合同之前,敬请仔细阅读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与风险声明书。
投资者经过咨询并确认投资后,请按以下手续办理:
1、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将投资资金办理转帐本票(本票收款人为投资者本人);
(2)投资者带转帐本票、中信卡及身份证原件至中泰信托;如无中信卡,可带转帐本票及身份证原件至中泰信托,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办理开卡手续;
(3)投资者将转帐本票交中信银行工作人员核对,填写进帐单,将信托资金存入本信托计划专户,获得银行收款凭证;
(4)客户将身份证、中信卡及银行收款凭证交中泰信托工作人员办理签约手续,在一式两份的信托合同上签字;
(5)客户签约后,取回本信托计划书一份、信托合同一份、身份证原件及信托投资资金证实书。
2、机构投资者:
(1)以贷记凭证将资金存入本信托计划的资金收付专户;
户名: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086997-86800000193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2)持资金入帐回单、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经办人办理此业务的委托书正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及法人章至中泰信托;
(3)经办人将上述资料交中泰信托工作人员进行签约;
(4)经办人在一式两份的协议上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由本人签字;
(5)经办人取走签署的协议书及计划书各一份,并带回本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及法人章,其他资料由中泰信托存档备查。
签约时间:6月13日起,工作日的上午9:15-11:30;下午13:15-16:00。
办理地址: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2楼(浦东大道福山路路口)
交通线路:地铁陆家嘴站下,而后乘公交85路或81路至钱仓路站下咨询电话:中泰信托 5036668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