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都市街房产租赁收益财产信托

优先信托权益投资计划简介

概况

l         北京广安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世纪物业”)将其合法拥有的按收益法评估现值为5.19亿元的房产租赁收益财产信托给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权益分为优先信托权益和剩余信托权益,其中优先信托权益价值4.5亿元,分为4.5万份,由中泰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对外转让。受让方(即本投资计划的投资者)为优先信托权益的受益人。本优先信托权益投资计划预计为3年。

收益

l         本投资计划中优先信托权益的信托利益以现金方式100%向受益人进行分配,每年分配一次。

l         12年的预期可分配优先信托权益的信托利益为:优先信托权益价值的5.1/年(如不足一年,将按优先信托权益受益人实际持有优先信托权益的时间进行折算)。

l         本投资计划优先信托权益的受益人可在北京大都市街房产租赁收益财产信托满一年半的3个月前要求世纪物业以转让基价回购其优先信托权益。

l         在本投资计划3年期满结束时,预计第3年支付给优先信托权益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为:优先信托权益价值的105.1%。

风险控制

l         本计划中的房产由世纪物业管理。世纪物业已承诺对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l         本计划中房产的租赁和保险理赔等收入均为本信托的收益。在优先信托权益未满足时,作为委托人的世纪物业无法获得在本信托计划中的0.69亿元剩余信托权益。

l         本计划中的房产租赁收入及优先信托权益回购保证已由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之担保。

l         根据本计划优先信托权益的最终实际转让金额,世纪物业将以评估价值不低于该金额的房产抵押给中泰信托。

如何投资

l         本计划推介期为2004213日至2004412日。自2004213日起,优先信托权益投资者凭身份证明及交通银行太平洋卡或民生银行民生卡至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或民生银行上海西南支行交付资金(如无卡,可当场办理)。资金交付完毕后,持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签订优先受益权转让协议。

l         每份转让协议金额最低为20万元,并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l         在订立转让协议之前,敬请仔细阅读本优先信托权益投资计划、优先信托权益转让协议与风险申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