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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业务研讨会在长沙举行


2007 年 7 月 7 日,中国信托业协会和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举办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业务(长沙)研讨会”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来自中国银监会、中国信托业协会、湖南省信托、中诚信托、 中泰信托等机构的代表及多家投资公司高管和法律专家共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私人股权投资( Private Equity ,简称 PE ),已经逐渐成为全球资本市场重要的投资业务工具之一, PE 业务的开展架构形式可以采用公司制、信托制、合伙制几种模式。随着“新两规”的实施,以信托模式作为 PE 的组织载体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 PE 业务是信托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业务品种。

湖南省信托、中国信托业协会、中诚信托、云南国际信托、内蒙古信托的代表作了主题发言。中国信托业协会标准委员会专家张天民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魏君贤律师在会议中进行了专题讲座。与会代表对我国信托行业进行 PE 业务的各种业务模式进行热烈的讨论,深圳达晨创业投资管理公司等多家投资公司代表介绍了自己在开展 PE 业务 的情况和经验。

本次研讨会围绕开展 PE 业务的宏观环境分析、业务开展模式与流程、风险控制及业务监管等多个层面进行研讨交流。通过参会,我们认为, PE 业务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多家信托公司已经对 PE 业务进行研发并开展实务操作,积极探索 PE 业务的模式,部分公司,例如湖南省信托已经走在了全行业的前面。对我们中泰来说,在实践工作中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研究,借鉴他人经验,完善与中泰经营架构相适应的业务流程;二是选择好合作伙伴,共同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与产品组合。

(研究发展部 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