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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信托业发展的重大机遇与挑战
——“中国信托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 综述
2007 年 6 月 9 - 10 日,中国信托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协会名誉会长王世宏、会长王忠民、副会长王晓龙、李惠珍、李南峰、秘书长陈玉鹏、顾问王连洲等参加了会议。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李建华等监管机构领导参会。我司陈乃道副总裁与来自四十多家会员单位的八十余名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北京律师协会信托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德荣律师 为参会代表作了《新法规下信托行业业务趋势分析》的专题讲座。 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李建华在大会上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并与参会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一天半的会议,代表们围绕以下议题进行交流、讨论。
一、当前信托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托公司自身的问题
1 、业务经营偏离信托本业。具体表现在信托公司大量从事固有业务项下的投资、贷款、拆借、融资等业务,未能充分体现出其应为受益人最大利益服务的专业理财功能。
2 、风险管理能力不强。具体表现在未能对其从事的项目所涉及 的行业的政策性、市场性、技术性等风险有足够、合理的判断,缺乏控制风险的能力与手段。
3 、信托公司规模难以形成,业务创新与竞争能力不强,甚至其生存和发展已经面临严峻的挑战。
(二)法律层面的问题
《信托法》是一个信托关系法,而不是一个信托业法,还缺乏各种与之配套的相关规定,如受托机构、信托财产的登记、信托产品力流动等,信托公司在该法项下没有明显优势可言,反而容易受相关法律的约束。
(三)监管层面的问题
银监会作为主管信托公司的监管机构,没有单独设立信托监管司,而是与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纪公司一同设立非银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与其他部门的协调能力和监管能力。
(四)市场层面的问题
信托公司不能公募,营业网点较少,客户不固定,产品交易需借助其他金融市场,产品不流通、难以活跃等,这些都影响信托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二、新政背景下信托业的结构性调整
(一)政策背景
新政的实施,从制度上杜绝信托公司偏离信托本质的经营模式。 监管机关态度非常明确,对原有信托监管制度的修改,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定位,逐步促使信托公司成为提供信托理财和产品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力求更有利于促进信托公司的科学发展,更有利于保护信托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积极应对金融业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深刻认识并领会监管机关的意图,是信托公司实现战略转型的基础。
(二)业务转型与产品创新
对于相当部分信托公司而言,自营业务收入长期占总收入的 60 %- 70 %,需要通过实业投资获取利润。部分公司回归信托本源业务的目标任重道远,此类公司,停止实业投资将使其难以支撑日常开支,更谈不上发展资金的储备,少数信托公司将陷入发展困境。
贷款业务的压缩将导致部分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模式的重构。信托业务中贷款运用方式被严格限制,对多数信托公司的业务模式的影响是巨大的。利息收入或以信托管理佣金为名的变相利息收入是目前多数信托公司的核心利润来源。
限制和压缩竞争力差的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信托公司开展附加值高、个性化特征明显的信托股权投资业务以及规模性的资产管理业务是信托公司战略转型的方向。业务转型必然要进行产品创新,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PE )、 房地产投资基金( REITs )、 产业投资基金、年金基金、资产证券化等。这类创新产品和新的盈利模式对大多数信托公司而言都是有难度的,至少在短期内是难以达到的。所以对中小型信托公司及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信托公司来说,此次业务转型是一个系统性工程。
(三)目标市场的选择
在信托委托人资格方面,提出了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强调了委托人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承担能力,体现了投资人风险自担的原则,强化了信托公司作为投资中介不承担投资风险的地位。 新政引入合格投资者的目的,是希望将投资者定位于富人阶层,排斥缺少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人,但我国贫富差距大, 100 万元的投资标准可能对于东部地区发达省市而言并非难事,而中西部地区信托公司的市场环境将会面临较大的障碍。合格投资者的引入可能导致部分信托公司原有客户严重流失。高端合格投资者的稀缺和原有中低端客户不断的流失,甚至会导致少数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陷于停顿。
异地业务的放开将使部分信托公司市场份额受到压缩。随着异地业务的放开,投资者的选择权更宽更广。在新政条件下,一旦异地业务全面放开,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就会强势进入,在全国范围内“跑马圈地”。而对较为弱小的公司来说可能意味着原有的市场的丢失。强者恒强,同业间的购并和重组也就成为必然。
(四)核心竞争力的培育
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公司的信用能力、研发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业务与组织整合能力等几个方面。
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关键还是要依靠人才。现存的人才结构、专业背景、分配制度以及激励机制与新办法条件下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高端人才要求也相去甚远,如不尽快实现人才团队的转型和升级,现有的人才结构恐难负重任。
三、结语
综上,信托公司要抓住“新两规”实施的重大机遇,实施战略转型,迅速做大做强,积极应对挑战。 2 - 3 年内,经过重新定位和组合,那些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有品牌、讲诚信的信托公司将会脱颖而出,而部分信托公司将有可能被淘汰出信托市场。
(研究发展部 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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