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托市场一周点评(2006年8月14日-8月20日)

【发布时间】:2006-08-21  来源: 用益信托工作室

  一、宏观视野

当前,国家宏观调控已进入关键时期。为此,近期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等与宏观调控关系密切的部门,相继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措施。整理如下:

(一)国家发改委——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狠抓节能降耗工作。

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强对已开工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对各类拟建项目严格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履行完必要程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同时,要继续严把信贷“闸门”、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大力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严格规范招商引资活动。8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一个月时间内,对今年上半年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全面清理。同时要采取综合措施,大力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抓紧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制度。

(二)中国人民银行——调高存款准备金率,严控信贷投放。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将会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抑制货币信贷过快增长,防止投资反弹。8月9日央行发布的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称,下半年央行将协调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长,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近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银监会干部大会上明确要求,银行业当前要高度关注信用、市场、操作三大风险,严把信贷“阀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协调发展。银监会下一步将组织房地产假按揭、土地储备贷款、打捆贷款、“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委托贷款业务五方面的专项检查。

(三)国土资源部——强化土地管理,严把土地供应闸门。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仍存在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工业用地盲目扩张、部分被征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土地出让收入不透明、土地执法难。

国土资源部提出,下一步要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土地管理:一是调整土地调控的利益机制。通过提高征地成本、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手段,从根本上消除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经济动因。二是完善土地调控责任制度。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三是健全土地调控的法律机制。当前,要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问题。

(四)建设部——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住房供应性结构。

建设部确定了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五大重点:一是加大综合调节力度,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要实行有区别的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进一步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需求。二是重点发展满足普通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地方政府要将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目标纳入“十一五”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作出具体进度安排,在今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大整治查处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是有步骤地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五是继续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

(五)国家环保总局——严控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盲目扩张

国家环保总局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做好如下工作:首先,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将环保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层层抓落实。要健全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问责和奖惩制度。其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第三,积极完善污染防治体系。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同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四,充分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保护环境。

(六)商务部——转变外贸增长方式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当前我国吸收外资工作仍存在服务贸易领域在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中所占比例偏低、外商投资区域布局不平衡、一些地区在招商引资方面仍存在重规模、轻质量的情况,也存在区域间恶性竞争、不计成本招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滥用优惠政策等现象。

有鉴于此,商务部明确要求,今后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方针,保持利用外资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调整,实行“两税合一”。二是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鼓励外资重点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三是完善利用外资政策,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四是改善外商投资区域分布,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五是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最大限度发挥外资技术外溢效应。同时,要在积极探索利用外资新方式、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外商投资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加强工作。

点评:中央五部委相关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全面展开,各地也正在相继出台贯彻措施,这些都将对信托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产生重大影响,信托公司要密切关注宏观调控动态,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的研究,调整业务拓展思路,制定应对措施。

二、市场动态

(一)银监会加快分类监管,信托公司面临分化。

据报,中国银监会最近已向资质优良的部分信托公司,下发关于分类监管的意见征求稿。

点评:只有信息的公开、透明才能做到公正。意见征求稿的下发对象不应只有资质优良的信托公司,对于如何做好分类监管的建议,各家信托公司理应具有同等的话语权。

与此同时,信托公司要强化内部管理,加紧练好内功。毕竟,强者恒强是市场竞争不二的法则。

(二)G新黄浦2亿元收购中泰信托29.97%股权。

G新黄浦(600638)披露,公司董事会通过有关议案,决定分别以7064.6099万元向G燃气(000793)、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各自持有的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99%的股权,即一共以约2.12亿元的价格受让中泰信托29.97%的股权。此次股权收购还需提交G新黄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银监会审查核准生效。

点评:对中泰信托牌照和信托融资平台的重视无疑是促成此次收购的重要原因,但其中涉及多方关联交易,一旦付诸实施,对中泰信托的经营和发展方向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产品动态

(一)国开行海南公路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发行日为8月14日,产品发行机构为深圳国投,发行地深圳,发行规模不高于17900万元,该产品的信托期限为2年,预期年收益率视资金大小分别不低于4.75%和5%。集合信托资金以贷款方式运用于由海南省交通厅负责运营的农村公路、同三国道主干线三亚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贷款到期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充裕的后续贷款。

(二)银行担保市政建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6-2)
发行日8月14日,产品发行机构为湖南信托,发行地长沙,发行规模不超过17000万元,该产品的信托期限为1年,预期年收益率3.5%。计划信托资金以贷款的方式,向湘潭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贷款,以获得贷款利息等稳定的投资收益。本次计划由国家开发银行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做为资金托管银行。
(三)北京盛今佳园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发行日为8月15日,产品发行机构为中诚信托,发行地北京,发行规模不高于20000万元,该产品的信托期限为2年,预期年收益率不低于6.2%。集合信托资金以贷款方式发放给北京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北京盛今佳园项目(推广名称:华尔街观典)的开发建设。信托贷款由北京盛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总销售价值超过7.8亿元的“盛今佳园”项目部分地上、地下建筑物及其相应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该资产来保障不超过2亿元信托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按期偿还,抵押率低于30%。

(四)泰达建设集团新河投资股权收购及受让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发行日为8月16日,产品发行机构为天津信托,发行地天津,发行规模7900万元,该产品的信托期限为2年,预期年收益率不低于4.4%。集合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新河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其营运资金作为受让资金的来源。

(五)五缘湾土地收益权信托优先受益权转让项目

产品发行日为8月16日,产品发行机构为厦门国投,发行地厦门,发行规模65000万元,该产品的信托期限为3年,预期年收益率不低于4.6%。集合信托资金以购买优先受益权方式投资于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工程。信托期限到期,市财政局承诺将回购所转让的优先受益权。

(六)丰收盈富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产品发行日为8月20日,产品发行机构为山西信托,发行地太原,发行规模6000万元,该产品的信托期限为2年,预期年收益率不低于4.5%(优先受益人)。集合信托资金投资于开放式、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国债、企业债、可转换债券等证券类资产。中国工商银行山西分行为本信托计划的托管银行。本合同信托资金整体收益率低于5%的情况下,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应以其信托资金保证优先受益权委托人的本金及每年4.5%的固定收益,以及受托人每年2%的信托报酬。

综合点评:本周,厦门国投、山西国投相继推出信托产品。同时,继平安信托发行玉溪沃尔玛广场抵押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后,深国投推出的国开行海南公路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同样针对资金量大小设定了不同的预期收益率,量大从优的原则在信托计划中得以体现。需要提醒的是,银行存款利率的上调,将对信托理财产品造成一定的冲击,产品今后预期收益率的设置需要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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