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页
 

 

上海银监局严控集团关联企业信贷风险

(2004-06-02) [上海证券报 ]


   

集团关联企业的信贷风险防范、预警、处置,将作为系统性工作受到上海银监局的长期监控和关注。近日,该局向上海市各中资商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集团客户和大型项目信贷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各行制定的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于集团客户和大型项目的大额授信需求,应尽可能采取组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贷款转让等方式,以分散对集团客户大额授信的风险。通知要求各行增加集团客户贷款的抵押、质押比重,减少关联企业相互保证担保,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企业的保证担保一般不得超过综合授信的30%,并在授信协议和贷款合同中约定有关关联交易报告制度和构成贷款违约的事项。  (朱莉/上海证券报)